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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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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企业申报材料应围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作指引及北京市实施方案要求准备。高新认定材料一式五份,书式装订,其中一份为原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原件”),其余四份为复印件,五份文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封面及骑缝)。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按要求盖章、签字;需中介机构盖章、签字处必须盖章、签字。

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经备案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专项审计报告必须完整。

 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年度审计报告必须完整,可以是复印件。如材料过多,可只附主报告。

 五、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

1、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应提供知识产权清单,并附相关证书复印件。

2、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除说明外,应提供企业人员花名册,其中科技人员、研发人员应单独标明。

3、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证明材料:企业的技术成果如在近三年内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视为科技成果转化完成。

本部分内容建议企业列表说明。

(1)表格内容应包括:序号、成果名称、转化方式(如产品、技术服务、样品、样机)、转化时间(统一为:“2007年—2009年”)、转化结果(即具体的产品、技术服务、样品、样机名称)、证明材料(对应于转化结果的检测报告、合同、销售发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

(2)对应表格中“证明材料”项中的文件材料。

4、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证明材料:

(1)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研究开发项目应有立项报告。

对每一个研究发开发项目情况表应对应提供一份研究开发项目立项报告。如立项报告内容较多,请择页复印,但应包括封面(含项目名称)、预算金额页及项目立项确认页。

(2)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结合公司管理制度,提供有关制度文件。

(3)产学研合作研发活动证明

提供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书面合作协议等。

(4)研发机构及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说明公司相关研发部门的机构设置情况,列出相应的研发设施和设备,并(对主要设备)提供资产证明(如购买时的发票等)。

(5)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结合公司管理制度,提供有关制度文件。

六、其他

企业如有其他资料(如ISO 9000认证证书等),请根据情况,在本部分依次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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